“你们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帮我们公司执结了这么多知识产权案件,实在太感谢了!”近日,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高效执结系列案件点赞。
近期,三明中院共受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的知识产权案件共12件。该系列案件中,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过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授权,取得涉案《超级宝宝》《小可爱》《Buddy Buggy(哥们儿)》等1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三明某娱乐有限公司等KTV未经权利人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在经营场所播放涉案歌曲,构成侵权,法院依法判决停止侵权,删除经营场所曲库中涉案的音乐电视作品,以及赔偿经济损失。知识产权系列案件判决生效后,三明某娱乐有限公司等均未履行判决。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遂向三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到上述企业现场调查,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没有采取直接强制执行措施,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经释明,被执行人三明某娱乐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主动支付全部执行款,顺利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执行均表示满意。剩余一家娱乐公司因已吊销营业执照,关门歇业,执行法官后续将对其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
近年来,三明中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工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知识产权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55天/件,缩短为30天/件,执行完毕率81.25%,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邓群生)